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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政策(高中)

(一) 招生对象:境内外人员适龄子女。

(二) 招生年级:10-12年级。

        每学期招生的年级以学校公布为准。

(三) 学制(按国内学校学制): 一学年分两个学期; 第一学期从9月1 日起至次年的1月;第二学期从次年2月至 6月底。其

        中7月8月为暑假;春节前后有3个星期的寒假。每学年春秋假各1天;圣诞节放假3天;元旦放假1天;劳动节和国

        庆节按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放假。

(四) 上课时间:上午8:15上课;中午11:35~12:30午餐和休息/活动/阅读。下午12:30~15:40上课(周一~周

        四);下午12:45~14:15上课(周五); 15:55校车出发(周一~周四);14:30校车出发(周五)

(五) 校车:学校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校车。校车接送范围一般为直线距离13公里以内。

(六) 餐厅:学校设有餐厅,可供应学生午餐和点心。学生可以在餐厅用餐(餐费自理)或自带午餐。学校提供微波炉

        和冰箱。